| 一、 局长信箱的基本职责
受理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对嘉兴市物价局工作的批评、意见、建议、求助、咨询并反馈处理结果。
二、 局长信箱受理范围
1、价格和收费问题的投诉和举报;
2、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可以投诉的其它行政行为。
三、反映人须知事项
1、须如实填写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地址等基本信息;
2、投诉或建议对象须明确,投诉内容真实、客观、清楚,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;
3、对无正当理由的批评、意见、建议、求助、咨询等邮件拒绝受理、审批。
四、信息反馈途径
所有受理信息我局将根据反映人所提供的联系方式(如电话、传真、E-mail等)反馈处理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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